1、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以及縣委、縣人大、縣政協和縣人民武裝部的工作聯系。
2、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對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政府領導重要批件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3、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以縣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公文,起草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
4、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請示縣政府的問題,研究并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5、做好縣政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籌備工作,參與以縣政府名義舉辦的各項重要活動;協助縣政府領導督促檢查各部門和各鄉鎮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各項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任務。
6、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7、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件。
8、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9、做好文書處理工作,負責各類文、電的收發、批辦、催辦、歸檔、保密等工作以及僑務工作。
10、加強信息收集、反饋工作,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