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曲縣政府辦公室作為協助縣人民政府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他部門發送縣政府的公文,負責上級機關機要文書的接收、辦理、保存、保密工作。
三、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以及其他機構請示(商洽)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縣政府各項政策、決策,進行有關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及時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及時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重要信息。負責縣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管理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征集人民群眾建議和意見。
九、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縣政府印鑒的管理使用,承辦縣政府各部門的公章刻制。
十一、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所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辦公室機關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縣委、縣政府大院的房產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物資設備管理、環境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及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行政事務、動力供應、通訊、食堂、印刷等后勤服務性工作。
十四、負責政府法制文書的起草、審核、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工作。
十五、收集編輯縣政府大事記。
十六、負責全縣范圍內無線電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事實會議的有關事項。
十八、負責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及上級部門安排的有關事宜。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專注于發布省廳信息、國務院信息、政策解讀、信息公開、互動交流和數據中心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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