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市幾套班子及直屬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開支的審核報批工作。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電的處理,審核、草擬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文件文稿,組織、安排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動。
(三)根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和省屬單位、駐軍等關系,提出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四)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負責組織向上級報送、提供重要信息,反映重大事情,為領導決策服務。
(六)負責市人民政府處理突發事件的組織工作,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七)聯系各鎮(街)黨政辦公室工作。
(八)負責前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上級領導和有關客人的接待工作;負責市幾套班子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工作。
(九)處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
(十)負責組織實施市人民防空工作。